没有内容
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去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自承重砌体墙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。
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材料 4 建筑设计及建筑节能设计 5 结构设计与连接 6 裂缝控制 7 施工技术 8 验收